被人追求的記憶
E,多謝你的分享!我已經沒有這些記憶,實在離得太遠。上兩星期才有人問過我,「唔記得,太耐」。
在你分享的同時,我在研究自己的紫微斗數。純綷八卦想知道西洋的十二星座與紫微斗數的十二宮星曜有什麼分別之餘,可能是接近三十這個階段令人有點迷網。雖然不是十分相信有關星相命理之事,但古代智慧總有其神秘之處。比較星座與紫微斗數,覺得紫微斗數更細緻。觀察星與星之間的互動及眾多輔助星,只差一顆星或宮垣,「命格」卻可以走兩極端。
結婚擇日子那位居士說我旺夫益子,真的!還有,外型(面色紅潤、中矮身型)多少位兄弟姊妹(三位或以上)、興趣(對琴、棋、書、畫有興趣)、性格大概(主觀、雙重性格等)等,都準確。未發生的,麥生叫我不要看,不過早已經看了。
我應該是遲婚的(看星座也說我遲婚),究竟幾歲才算遲呢?今日Yahoo新聞,十四歲的媽媽,古代十四歲媽媽好正常!如果身體構造是公認的精密,是不是有生育的能力就代表可以做父母呢?香港的合法性交年齡是十六,與英國一樣;法國十五;內地、台灣、美國夏威夷、德國是十四;日本十三;荷蘭十二;加拿大去年改例由十四提高至十六。根據這些立例的邏輯與身體構造的限制,遲婚是不是指十六以後呢?假如十六歲結婚,應該在結婚時還可以回味被人追求的回憶。歷久常新,是不是就是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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